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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举办“道德之星”报告会


发布时间:

2013-05-17 00:00:00

  “当看到我研发的新品变成产品的时候,内心有一种极大的成就感,所有的辛苦都化做了春风,变成了快乐。”“干一辈子好事,做一辈子好人是我人生的信念,我会坚持一路走下去,争取做得更好!”……5月15日,集团公司“道德之星”报告会上,胡娟、刘亚涛、王登荣等8名“道德之星”用质朴的语言、翔实的事例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们无私奉献、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感人事迹,深深打动了参会人员,全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集团公司于2012年9月开展了“道德之星”评选活动,分“职业道德之星”、“孝老爱亲之星”和“助人为乐之星”三类进行评选。评选过程中,制定了三类“道德之星”评选的标准、办法及程序。其中对“职业道德之星”规定了一个硬性标准:候选人必须在5年内(2007~2011年)三次获得子分公司、集团公司、自治区国资委、中国有色集团及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根据相关要求,各单位共推荐了33名“职业道德之星”、17名“孝老爱亲之星”和9名“助人为乐之星”候选人。后经集中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职工参与率达60%以上)等程序,最终评选出“道德之星”36名,其中,“职业道德之星”23名,“孝老爱亲之星”10名,“助人为乐之星”3名。集团公司从中选出8名“道德之星”举办了报告会。此次为首场报告会,之后还将举办两场。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余春勇就深入学习、广泛宣传“道德之星”先进事迹,进一步提升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职工把实现中国梦、企业梦和实现自己的梦想紧密结合,推进和谐企业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学习、宣传“道德之星”的重要意义。二是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学习“道德之星”的实践活动,通过抓典型带动、学习促动和实践推动,引导职工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三是发扬道德模范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勤勉务实工作,不断追求卓越,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集团公司领导张创奇、钟景明、刘松林、马晓明、闫玉亮、次仁,总经理助理王劲松及各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