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出台新的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9-06 00:00:00
8月26日,集团公司新出台的《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发布,同日,原《专业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办法》废止。
实施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旨在将企业发展需要与专业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需求相结合,建立起一支能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专业管理人才队伍。新的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与原专业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办法的区别在于:一是在原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三级发展通道基础上,新增了第四级发展通道——高级主管;二是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的职数比例扩大;三是取消了除东方钽业、西材院以外的其他子、分公司设立业务主管的权限。
集团公司依据因事设岗、绩效与业务能力导向、激励淘汰三个原则,在集团本部、东方钽业、西材院的管理部室设立高级主管、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业务员四级发展通道;其他各子、分公司设立业务主办、业务员两级发展通道。
其中,高级主管、业务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业务主办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业务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业务员。同时规定,业务主管聘任职数,集团本部职能部室按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以上人员)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东方钽业、西材院职能部室按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以上人员)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业务主办的聘任职数以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或副科级以上人员)为基数,统一按照不超过60%的比例确定。
专业管理人员被聘任为高级主管的,岗位等级为十三岗,并享受500元/月的津贴;被聘任为业务主管的,岗位等级在业务员岗位基础上上调2岗;被聘任为业务主办的,岗位等级在业务员岗位基础上上调1岗;被聘任为业务员的,岗位等级确定为相应管理岗位。集团公司每年度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重新上岗的重要依据。
实施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旨在将企业发展需要与专业管理人员的个人发展需求相结合,建立起一支能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专业管理人才队伍。新的专业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与原专业管理人员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办法的区别在于:一是在原业务员、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三级发展通道基础上,新增了第四级发展通道——高级主管;二是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的职数比例扩大;三是取消了除东方钽业、西材院以外的其他子、分公司设立业务主管的权限。
集团公司依据因事设岗、绩效与业务能力导向、激励淘汰三个原则,在集团本部、东方钽业、西材院的管理部室设立高级主管、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业务员四级发展通道;其他各子、分公司设立业务主办、业务员两级发展通道。
其中,高级主管、业务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业务主办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业务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本部门或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业务员。同时规定,业务主管聘任职数,集团本部职能部室按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以上人员)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东方钽业、西材院职能部室按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以上人员)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业务主办的聘任职数以取得助理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含高级主管或副科级以上人员)为基数,统一按照不超过60%的比例确定。
专业管理人员被聘任为高级主管的,岗位等级为十三岗,并享受500元/月的津贴;被聘任为业务主管的,岗位等级在业务员岗位基础上上调2岗;被聘任为业务主办的,岗位等级在业务员岗位基础上上调1岗;被聘任为业务员的,岗位等级确定为相应管理岗位。集团公司每年度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重新上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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